成立业委会的利与弊 - 文章专栏 - 模袋云
业委会是什么?
1、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它成立的目的是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是对物业管理处或其他对业主利益有利害冲突的组织进行监督、协商、谈判、诉讼的联盟机构。
2、业主与物业管理组织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但由于物业管理处是组织,而单个业主是个人,在两者发生利益冲突时,物业管理处处于强势地位,而业主个人处于弱势地位。只有利益共同体联合起来,才能与物业管理处抗衡。业主委员会对业主个人来说只有利而没有害。
3、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也是委托代理关系。业主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委员表达自己的诉求。
成立业委会的利与弊是有哪些?
利端:
1、业主的诉求终于能够有个地方倾诉。并且业委会是唯一一个可以代表全体业主的法定社会组织。物业在服务过程中不能按照合同进行服务,业委会可以发出照会或者警告。对于物业服务的过程有人监督,实在不行的话,业委会可以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投票,决定物业公司去留。
2、于小区的公共收益终于有了有权力说话的组织。公共收益不再是物业公司的个人财产,而是扣除一定的费用后,其余的归业主共同所有。
3、业主对小区的各项公共事务有了发言权和决定权。包括车位费收费标准,物业费标准,以及其他各项制度的建设等。
弊端:
1、业委会最大的弊端就是在需要决策时,业主能够参与的很少。如果真的是按照全员参与的业主大会,且要业主总户数过半同意票数或者建筑面积过半户数过半同意的话,那么业主委员会是不可能做出任何成绩的。按照这个规则,估计能够真正成立属于业主的业委会很难。
2、没有业委会的时候,业主怕物业,物业要涨价就涨价,要开拓财源占为己有,业主敢怒不敢言。成立了业委会,业主能不费吹灰之力干掉业委会。
来源:乡村住宅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