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此文来解说明明白白 - 文章专栏 - 模袋云
现如今我国发展的速度是跨越式发展,农村和城市建设不分你我,人们也因此提高了生活水平。此文来和大家唠嗑一下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介绍,让农民朋友们能够享受自己应该享受到的福利。
一、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
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
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
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具体时间以当地乡(镇)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除此之外,无手续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限期无偿拆除,不给予补偿安置。
6、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m2至50元/m2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
二、农村房屋拆迁注意事项
1、消除信息偏差,拆迁项目摸底
作为被拆迁人需要自己搞清楚这么几个关键问题:搬迁和签约期限分别是多少?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房的情况是什么?补偿项目有哪些?
雷区:信息不准确,往往会因小失大。
建议:如果有多处住宅的,尽量在原地居住,实时掌握第一手的信息,便于自己决策。
2、减小让步幅度
雷区:拆迁人要你报出“一口价”,或者声称其“不喜欢讨价还价”,被拆迁人便一次性让出应有的拆迁补偿利益。
建议:一定不要在拆迁补偿谈判一开始就自己主动减少补偿项目和数额。同时要谨防对方的心理战,不要因为提前搬迁奖励等原因放弃争取合理补偿的机会。
3、签字要谨慎,确保政策和法律都无差错
雷区:被莫须有的政策搞晕,迷迷糊糊就签字
建议:应该在熟知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找到违法点,保持定力据理力争,还能够确保本属于自己的拆迁赔偿不被压缩。当然,如果政策有效,且拆迁条件都符合,也不可无理取闹。
今日内容我们就说到这里了,希望农民朋友们看完以后都能够真正享受到应该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拆迁补偿待遇,也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