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住房信息介绍,浙江的朋友集合啦 - 文章专栏 - 模袋云
住房是民生问题,虽然国家人民政府管控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各方面的政策都会制定统一的制度,但是因为各个省的自身环境条件不一样,所以各自的管理办法。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浙江省农村住房一些信息,浙江省的朋友看过来。
一、浙江省农村住房信息介绍
1、为了加强农村住房建设方面的管理,更好的保障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营造舒适宜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农村住房的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农村村民(以下简称村民),是指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农村住房,是指村民在其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房屋。
3、农村住房建设应当遵循规划先行、节约用地、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则,符合适用、环保、美观的要求,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地域特色和乡村风貌。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农村住房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管理机构,落实管理力量,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二、浙江省新农村住房补贴相关信息
1、拆迁补偿时会分两块补偿,这两块补偿分别是“地”和“房”,也就是宅基地皮和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由于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所以面临拆迁时,对于宅基地的补偿是归村集体所有的。
2、农民能拿到的房屋补偿根据不同类型的房屋,拆迁给予的补偿单价也是不一样的;建造价格高的房屋每一平米会获得更高的补偿款。
3、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4、如今在土地管理中已经明确进行了规定,农村房屋拆迁,一定要给于农民拨发房屋拆迁补偿款之后,才能够进行拆迁工作,如果补偿没有发放给农民是不允许强制性拆除农民房屋,这样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住房权益,也规范当前农村的强拆现象。
5、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稍微了解一些信息还是对自己有帮助的,希望各位浙江农村的朋友们能够时刻关注与自己利益有关的新闻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