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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租房最新消息有哪些?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 文章专栏 - 模袋云

随着房价不断上涨,对于一般家庭来说购房还是非常有压力的事情,但是买房却成为很多人奋斗的方向。为了解决一部分有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各地政府推出了很多不同类型的保障性住房,说到这里相信大家应该听说过公租房,此类房屋为不少有住房困难的朋友解决了燃眉之急。今天,小编想和大家聊一聊关于天津市公租房最新消息方面的介绍,天津的朋友请看过来。

天津市公租房最新消息有哪些?公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天津市公租房最新消息

1、对于具有天津市内六区以及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可以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2、具有天津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3、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天津市公租房最新消息

二、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税务等相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公租房申请流程

以上就是关于天津市公租房最新消息的全部内容了,天津的朋友你掌握了多少呢?相信有需要的朋友应该是不会错过这些信息的,愿大家生活愉快、事业顺利!


来源:乡村住宅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