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耕地占用税最新规定有哪些?三类情况可免征占用税! - 文章专栏 - 模袋云
耕地保护是近些年来多数地区的重点工作之一,为了减少且杜绝乱占耕地的情况,国家也是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耕地征用税便是其中一项。很多农民对其政策了解不是很多。那么,2020年耕地占用税最新规定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就和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2020年耕地占用税最新规定
1、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是指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
2、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情况可以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3、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凡新建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也不征收耕地占用税;但是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会对超过部分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
A、经批准搬迁,原宅基地恢复耕种。
B、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是指农村居民经批准在户口所在地按照规定标准占用耕地建设自用住宅。
二、2020年耕地占用税减免政策
1、免征政策
A、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B、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C、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2、减征政策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3、临时占用耕地
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的其他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三、2020年耕地占用税税额规定
1、人均耕地占用税税额规定
A、人均耕地不超过1亩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每平方米为10元至50元;
B、人均耕地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8元至40元;
C、人均耕地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6元至30元;
D、人均耕地超过3亩的地区,每平方米为5元至25元。
2、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额。
3、各地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情况核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的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平均税额。
4、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提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人均耕地占用税税额第三条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50%。
5、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应当在人均耕地占用税税额第三条以及经济开发区耕地占用税额的当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50%。
注: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的依据,请参考《中国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四条至第六条所述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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