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存在哪些问题? - 文章专栏 - 模袋云
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农村房屋也可进行不动产登记,办理了不动产登记,那就意味着当有纠纷产生时,就有了一个凭证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那农村房屋的不动产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目前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存在哪些问题?
农村不动产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房屋平面图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可能还会有其他一些材料,具体地还是询问一下村集体比较好。
办理流程:
1、申请
由户主本人或户口簿上的其他人向村委会递交不动产证审批表,由村委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需要村委会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然后去房屋管理部门递交相关资料。
2、受理
房屋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接受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入正常的受理程序,审核资料,并决定是否同意,同时还需要相关负责人签字。
3、审批
资料审核通过后,需要按照相应的流程,将审批表交给各级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4、缴费
在所有领导审批完后,申请人就可以去相关部门缴纳办证工本费了,缴费金额以相关规定为准。
5、领证
交完费后,就可以等待领取不动产产权证书了。
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1、一户多宅不能登记的房屋
目前一户多宅也是当前国家急需要解决的事情,由于各种许多农村家庭都存在着一户多宅的现象,目前对于一户多宅是采用结合实际依法处理的方式,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符合当地分户建房条件未分户,但未经批准另行建房分开居住的,其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符合相关规划,经本农民集体同意并公告无异议的,可按规定补办有关用地手续后,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2、宅基地面积超标
现在许多农村家庭的宅基地都存在超标现象,那么针对这个问题又是如何处理呢?目前对于1982年之前修房占用宅基地超标情况将按照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在1982年-1987年之间修建房屋,且宅基地面积超标将按照国家以及地方相关规定等级,而在1987年之后修建的房屋则需要补办相关用地手续,依法对标准面积进行登记发证。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的手续以及有哪些问题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