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强拆房屋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符合这七条罪行的都将受罚! - 文章专栏 - 模袋云
在农村,非法强拆房屋的事件屡见不鲜,可很多村民们法律意识淡薄,并不知道该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住宅小编就来为大家简单介绍介绍,非法强拆房屋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以及当我们遇到强拆时该找谁投诉最有效!
非法强拆房屋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
1、采取暴力、威胁或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造成被拆迁人受伤的,根据《刑法》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视情节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
4、私闯民宅,《刑法》第245条还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5、采用侮辱、诽谤的手段对被拆迁人的进行人身攻击的,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6、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7、监管部门拒不查处违法行为、公安部门接到报警不出警、迟出警、不立案、不惩处或随意出警滥用暴力等等,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等等。
农村房子被强拆要找谁投诉?
针对违法强拆的主体,被拆迁人应找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向他们举报反映问题,要求这些政府部门履行监管的职责。举报投诉要以信函的方式送达,一旦这个监管部门没有履行监管职责构成行政不作为,就可以提起相关诉讼进行维权。
实施强拆很少政府亲自出马,常常会以开发商、社区、村委会甚至社会闲散人员具体操作的方式来实现。因此,对当事人来说,如果房子已经被强拆了,通过司法途径,委托律师代理,是最好的维权方法。律师介入后,通过调查取证、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回复原状或争取国家赔偿。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现如今的农村,青壮力少,大部分都是老弱妇孺,当遇到强拆时他们往往手无缚鸡之力,不少人都只有吃了这个哑巴亏。希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让大家意识到非法强拆房屋违法,也能对面临强拆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