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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11城调整二手房交易税费,新规自11月1日起执行! - 文章专栏 - 模袋云

对于二手房来说,其买卖时,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交易过程中需要了解个税、土地增值税的税率问题,近期有消息称广东湛江、肇庆、江门、珠海、河源市等地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下面住宅在线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广东多地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调整

一、广东多地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调整

日前,广东税务局官网公布了几则有关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调整公告,调整后的税率标准基本一致,但也有一些差异,其中湛江、肇庆、河源、珠海、东莞、中山、阳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等地的税率标准将于2021年11月1起开始执行,部分地区暂未调整税率标准,或者是税率调整标准还在征求意见中,下面简单为大家介绍几则税率调整公告:

1、湛江

(1)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不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2)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不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调整公告

2、肇庆

(1)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2)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3、江门

(1)个人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1%,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2)个人转让二手住宅暂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为5%。

4、梅州

(1)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2)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3)除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外,其他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统一调整为5%。

佛山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征求意见稿

5、佛山

日前,佛山税务局公布了一则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的税率调整信息与湛江调整信息保持一致,若是征求意见稿通过,那么将于2021年12月10日起执行。

注意:以上资料整合自广东税务局官网

二、个人二手房转让个税和土地增值税调整有何影响?

据了解,此次广东各地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税和土地增值税,一般是将税率调低了,这样一来,房屋买卖交易者需要缴纳的税费也相对少了,相对可以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相对有利于刺激经济的发展。

个人二手房转让个税和土地增值税调整有何影响

以上就是关于广东多地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内容介绍,税率的调整对于买卖二手房的来说,相对有一定的好处,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当地政策为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来源:乡村住宅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