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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速公路拆房补偿标准,拆迁补偿安置有哪些流程? - 文章专栏 - 模袋云

新一年的到来很多朋友都会规划好一年的目标,对于政府而言也会对各自城市有一些新的规划,而城市的建设发展是离不开拆迁的,百姓们最关注的就是拆迁补偿标准。接下来,住宅小编就带着大家来了解关于2021年高速公路拆房补偿标准,以及拆迁补偿安置有哪些流程方面的介绍,希望能为大家带来些许的帮助。 

2021年高速公路拆房补偿标准

一、2021年高速公路拆房补偿标准

1、2021年高速公路拆房补偿标准各省份均有不同,补偿的项目是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确定,主要的补偿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方面的补偿。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于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迁补偿

二、拆迁补偿安置有哪些流程?

1、公告

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的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2、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补偿费用

包括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4、公告、征地补偿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需要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争议的处理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6、补偿费用的支付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情况支付。 

拆迁补偿安置有哪些流程?

以上就是关于2021年高速公路拆房补偿标准,以及拆迁补偿安置有哪些流程的介绍了,希望上文信息能为大家带来帮助,看完记得关注住宅在线平台后期内容哦!

来源:乡村住宅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