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租房新规定发布,四类房屋不得出租! - 文章专栏 - 模袋云
现代很多在外面工作,租房子住的朋友们还是比较多的。所以租房的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而在2021年新出的《民法典》中,对于租房方面,发布了很多新政。那么2021年租房新规定有哪些呢?还不了解详情的朋友,赶紧看过来吧!
一、2021年租房新规定有哪些?
1、有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
根据《民法典》最新规定,如果没有事先约定,被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注意无论是购买或是租赁,一定要确定该房屋是否有居住权的存在。租客可以要求房东在《房屋租赁合同》里备注清楚,“本合同所出租房屋未设立居住权,并且该房屋租赁期间也不得新设居住权。否则出租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未经房东许可不得转租他人
现如今租赁市场乱象频生,大部分原因是二房东的出现造成的。二房东假装成房东,将房屋以更高的价格出租给其他租客,赚取中间利润,损害了房东和其他租客的利益。在《民法典》中,对转租做出了限制。未经房东同意,擅自将房屋进行转租,是不作数的,房东可以直接解除合同。不过,房东在发现房屋被转租之后应该及时提出异议,超过6个月没有提出异议会被视为同意转租。
3、租房定金有限制
在签订租房合同之前,很多租客都会被房东要求先缴纳一份定金。新规为了保障租客的权益,对定金做了一定的限制,不得超出总租金的20%。如果房东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租客可以要求房东返还双倍定金。反之,如果是租客有违约定,不履行租赁合同,租客不能要求房东返还定金。
4、租客有优先购买权、优先承租权
《民法典》为了保护租客的利益,规定了租赁期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另外,租客也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应当在卖房之前询问租客,是否有意愿在同等条件下购买。如果在租赁期间,房东在租客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将房屋卖给他人,租赁合同依然有效,租客可以继续居住。
5、租赁期不得超过20年
《民法典》第705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出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四类房屋不得出租!
1、廉价、三无、不合格材料装修的“劣质房”、“甲醛房”;
2、豆腐块式的“群租房”;
3、过道、厨房、阳台改造的“改造房”;
4、消防、水电年久失修的“危房”。
这4类房屋都曾大行其道,大庇天下寒士。但这类房子毕竟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不顾租客人身安全的盈利行为,的确到了需要制止的时候。
三、8个城市都有哪些新的租赁政策?
(一)北京
1、预收租金不可以超过3个月;
2、租金贷资金只拨付给个人,不允许给住房租赁企业;
3、严格禁止“长收短付”;
4、收取押金数额,不能超过1个月租金;
5、企业收取的租房押金,放入专用账户托管;
6、签订购房合同3日内,要提交在监管平台备案。
(二)深圳
1、住房租赁企业不能“长收短付”,哄抬租赁价格;
2、租房押金、租金将纳入监管;
3、优化租房积分入学政策,完善推进租房、买房落户同等待遇;
4、创新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和建设模式。
(三)上海
1、增加租赁住房供应;
2、今年要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并且多渠道、多主体加快形成租赁住房有效供应。
(四)杭州
1、租金贷收入占比不得超过30%;
2、转租住房10套以上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3、住房租赁合同也需进行网签。
(五)西安
1、房租涨幅不得超过居民人均收入增幅;
2、住房租赁企业要建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不允许随意挪用租金、克扣押金;
3、加快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4、新租赁房源平均户型面积为60㎡左右,最大不超过90平方米。
(六)郑州
1、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的,提取额度提高30%;
2、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在合同有效期内,承租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七)重庆
承租人支付超过3个月的租金,纳入企业监管账户。
(八)宁波
五大举措增加租赁房源供给:
1、允许非房地产企业将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经批准后用于租赁住房建设;
2、允许企业将闲置商业、办公、工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或职工宿舍;
3、允许园区统筹规划、集中新建改建租赁社区,允许建设职工宿舍等租赁住房;
4、盘活存量闲置房源,鼓励个人将空置房委托给租赁企业,将房子租出去;
5、配建高端商务租赁住房。
上述是关于2021年租房新规定的内容整理,可以看到国家对于民生问题还是非常关注的。考虑到了租客和房东容易出现的问题,保障了大家的相关权益。希望住宅在线小编的整理可以帮助到大家。